撲克的制作:
一個多世紀以來,撲克牌制造的基本規(guī)格很少變化,打撲克用的撲克牌的標準尺寸為2.25×3.5英寸,打橋牌用的撲克牌略窄,尺寸為2×3英寸,以便牌手能礙一手拿住13張牌。印制撲克牌的紙卡是由兩張薄紙組成,用黑色的粘合劑粘合在一起。(用單層厚紙兩面印是不符合要求的;因為如果在一個牌手的背后有燈光照射,則這個牌手對面的牌手可以透過光線而看見前者手中的牌。黑色粘合劑可使撲克牌不透光。)因此撲克牌有時侯也稱為"粘合牌"。
現代玩牌的人,都習慣使用"雙頭牌",這樣的牌無論從哪一端看都很方便;同時這種牌在兩個對角上標有角碼,只要看一下牌碼,勿需看到整個牌面,便可以知道這是一張什么樣的牌。這種牌是在19世紀70年代的晚期才成為標準形式的。在此之前,牌手必須看到整個牌面,才能知道是什么牌,并且還必須正著直直地拿在手中才能看清楚。
可能是由于迷信或習慣勢力的原故,撲克牌的圖案設計始終沒有重大的變化。曾經多次試圖把四個花色印成四種顏色,改變花色符號形狀,把人頭牌改穿現代服裝,以及改用圓形牌等等,但是所有這些試圖均未獲得成功。如蘇聯曾試圖把撲克牌中傳統(tǒng)的王和后的圖象,用革命英雄的圖象加以代替,但是較后仍然是傳統(tǒng)的撲克牌得到流行。
1964年又作了一個比較現代的改變,并且在世界奧林匹克隊式比賽的比賽用牌上予以采用。這就是牌面采用很淺的藍灰色代替白色作為背景色。經過使用證明,這一改變可以減輕眼睛的緊張程度。用這種淺藍灰色為背景色的撲克牌,在1967、1968和1969年的世界橋牌錦標賽中都得到采用,由于紙的耐用性有限,所以發(fā)明者多年以來一直在研制比紙更加耐用的代用品。1932年,西格弗雷德.克勞斯勒在奧地利和其它歐洲國家登記了一項制造不燃性不透明塑料薄片,并用這種薄片以其基質塑料制成的印墨印制撲克牌的專利權。他以"米拉克爾"(有奇跡之意)為商標生產塑料撲克。后來,他把歐洲部分的專利權出讓,但保留了美國境內的專利權。